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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3月13日
           
 
优秀教学奖和优秀教学组织者奖评方案
 
 


  一、 奖励范围
    在成人教育 (夜大、函授、脱产)教学和教学组织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系、教研室教学负责人。
    二、评选条件
    1、优秀教学奖评选条件
      (1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,热心成人教育教学工作;
      (2)近三年内每学年给成人教育开课不少于40学时;
      (3)教学认真负责、教书育人,质量高、效果好。
    2、优秀教学组织者奖评选条件
      (1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,热心成人教育教学工作; :
      (2)每学期均为成人教育开课的系、教研室教学负责人;
      (3)在教学组织管理过程中认真负责,表现出色;
      (4)安排的任课教师能及时完成各项教学任务,工作负责,无教学事故。
    三、评审办法
    1、由个人提出申请,系、教研室推荐。报名时间为奇数年的9月20日至9月30日;
    2、成人教育部进行资格审查;
    3、对参评者进行综合考核(考核内容见评分表);
    4、由评选领导小组评定。
    四、奖励办法
    1、每次评选总名额为 10名 (不设集体奖),每两年评一次(秋季度学期报名春季学期奖励);
    2、优秀教学奖设一、二等奖,奖金分别为1000元和800元;组织者不分等级,奖金为1000元;
    3、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;
    4、优秀教学一等奖推荐评校优秀教学奖。

优秀教学奖考核评分表

项目
考核人
(负责部门)
评分比例
考核内容
考核方式
讲课质量
教学办公室
20%
讲课内容及效率
通过学生调查
讲课质量
教书育人
辅导(答疑)
批改作业

其它教学
环节质量

教学办公室
30%
遵守上下课时间
定期考核
不定期考核
随时抽查
听课
学生考试成绩分布是否合理
试题水平
试卷成绩单返回是否及时
讲课质量
教学方法研究、教材建设
综合教学质量
教学办公室
学院评审组
20%
教学效果
听课
学生座谈
通过教师调查
综合评价

专家组
30%
教学水平及工作态度
听课
座谈

 

 













 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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